为结束婚外情而签订的《补偿协议》是否有效

来源: 2023-12-21
成都律师咨询
为结束“婚外情”而签订的《补偿协议》,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,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
第一百四十三条 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成都律师咨询

联系我们

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

电话:18224451305(可加微信)

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702室

联系方式

电话(传真):028-62611815

联系方式:13982242891(可加微信)

网址:www.ck-law.cn

www.ck-law.net

地址:中国•成都市武侯区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702室

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8035428号-2 技术支持:律品科技

在线咨询

电话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