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关于彩礼和三金问题

来源: 2024-05-27
成都律师咨询
离婚时彩礼和三金的返还问题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。

1. 一般情况下,离婚后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;

2. 但是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确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,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,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;

3. 三金如果是作为彩礼的一部分,则与彩礼的情况是一样的;

4. 如果在结婚时明确了三金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,则不需要归还;

5. 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•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
•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
•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成都律师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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